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申报材料
1、变更注册申请(由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应有本人签字,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和经纪人学会”网上申报);
3、申请人的调转证明或市级及以上人才中心过户证明;
4、申请人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解聘合同必须有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5、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不少于一个注册期时限的聘用合同(合同应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及本人签字);
6、新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8、申请人人事档案存档证明及代理手册;
9、上一个注册期内申请人的执业情况记录和职业道德表现证明的复印件(在《辽宁省建设行业注册执业人员执业手册》相应栏内填报,并由原注册单位验印后复印);
10、《辽宁省建设行业注册执业人员执业手册》原件;
11、 注册证书原件;
12、《辽宁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13、 养老保险证明(应包含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及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印章)。
注: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三份。《个人存档证明》、《辽宁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基本情况登记表》请到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