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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业备案须知
发布时间:【2007/7/24 11:34:26】
文章类型:【
本站原创】 文章作者:
【
佚名】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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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业备案须知
外埠房地产估价机构到我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应办理备案手续,需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得从业备案申请书并附《外埠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业备案申请表》;
2、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房地产估价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企业(公司)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本机构执业的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附件:外埠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业备案申请表(请到下载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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