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目下推荐图片新闻

关于印发《沈阳
关于印发《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办法(试行)》
沈阳市国有土地
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
住房和城乡建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 《房地产估价师
关于印发《涉执
关于印发《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
关于印发《人民
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工作规范》的通知 法办〔2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主席令第46号 文章来源:全
房地产估价规范
国有土地上房屋
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 建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您当前位置:沈阳房地产估价师 >> 政策法规 >> 浏览文章
外埠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业备案须知
发布时间:【2007/7/24 11:34:26】    文章类型:【本站原创】     文章作者:佚名】     字体:

外埠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业备案须知
 
外埠房地产估价机构到我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应办理备案手续,需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得从业备案申请书并附《外埠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业备案申请表》;
2、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房地产估价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企业(公司)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本机构执业的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附件:外埠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业备案申请表(请到下载中心下载)
当前文章Tags:




版权所有2006-2007沈阳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辽ICP备06018182号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237号金园大厦2-21-9 电话:(024)22944931 传真:(024)22944931
网址:www.syrea.org.cn中文域名:www.沈阳房地产估价师.com